- · 《政治与法律》栏目设置[08/31]
- · 《政治与法律》数据库收[08/31]
- · 《政治与法律》投稿方式[08/31]
- · 《政治与法律》征稿要求[08/31]
- · 《政治与法律》刊物宗旨[08/31]
一、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,来稿的文字复制比(相似度或重复率)必须低于用稿标准,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;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,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;未一稿多投。 二、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,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。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,可自行处理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 三、来稿经审阅通过,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,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。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。 四、一般来说,4500字(电脑WORD统计,图表另计)以下的文章,不能说清问题,很难保证学术质量,本刊恕不受理。 五、论文格式及要素:标题、作者、工作单位全称(院系处室)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、注释、参考文献(遵从国家标准:GB\T7714-2005,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)、作者简介(100字内)、联系方式(通信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信箱)。 六、处理流程:(1)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(2)我刊初审周期为2-3个工作日,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,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;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,稿件可自行处理。(3)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,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。(4) 杂志出刊后,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。 七、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:(1)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,属原创作品(包括翻译),杜绝抄袭行为,严禁学术腐败现象,严格学术不端检测,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,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。(2)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,除另有说明外,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,不代表本刊观点。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。(3)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,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。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,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,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,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。(4)作品在《文教资料》发表后,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。(5)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、翻译权、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、网络传播权、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《文教资料》杂志社。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,不再征询作者意见,并且不再支付稿酬。 九、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,或邮寄编辑部,勿邮寄私人,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。
宋代版“指鹿为马”,是政治智慧,还是无奈之
作者:网站采编关键词:
摘要:赵高的“指鹿为马”已经成为颠倒黑白的代名词,是奸臣的专属。自秦朝之后,与“指鹿为马”相类似的事情即使存在,但很少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在史书上留下痕迹。 而下面说的这件事
赵高的“指鹿为马”已经成为颠倒黑白的代名词,是奸臣的专属。自秦朝之后,与“指鹿为马”相类似的事情即使存在,但很少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在史书上留下痕迹。
而下面说的这件事,则是一个特例。
一、指金为铜
治平年间,东京汴梁。
开封府尹沈遘(音为gòu)亲自带人走到一家高级金匠铺,拿出一件嵌着金箔片的衣服来:“衣服上的东西是这里出的?”
掌柜的回答:“是的,只有我们这里才能打出可以缝在衣服上的金箔。”
“你说这箔是金的还是铜的?”
掌柜的笑容满面地说:“回大老爷,这当然是金的。”
沈遘顿时瞪起了眼,声音严厉地问道:“再问你一遍,是金的还是铜的?”
掌柜的小心翼翼地说:“铜的?”
沈遘说道:“没错,就是你这里出的铜箔。把衣服烧了,上面的箔片都处理干净。”
二、销金之罪
堂堂一届开封府尹竟然“指金为铜”,难道他是大奸臣吗?那可就冤枉沈大知府了。
沈遘是沈括的侄子,科举那年高中榜眼,本来是个前途无量的“庶吉士”。没想到他父亲犯了罪牵连到了自己,沈遘先是被免职,随后贬谪到了越州。
在地方上,沈遘恪尽职守做了很多好事。百姓无钱下葬的,他出资安顿;孤儿孤女不易嫁娶,他亲自当主婚人为其撑腰,据说越州境内有数百人得到过他的恩惠。
到杭州主政的时候,感慨于当时城内百姓取水困难,他组织民工在城内凿井,引西湖水入城。到现在还有沈公井的遗址。
可为什么沈遘要指金为铜呢?这里还要说说宋代的销金之罪。
由于宋代经济高速发展,作为货币的金银就变得异常紧俏了。而我国本身就是个贫金国,所以金子就显得更少了。看过《知否知否》电视剧的朋友应该有印象,宋代的权贵之家非常喜欢奢靡的生活。那么作为本身就很短缺的金子就成为了炫耀财富的最好办法。
金制的首饰还好说,有的人家将金子打成薄片缝在衣服上,有的捻成线、磨成粉,这种方式名曰“销金”,虽然可以炫耀,但造成金子不可再回收。
迫于严峻的经济形势,宋王朝颁布法令,不允许销金消费。考虑到当时普通百姓没有这么多闲钱,那么法令就是针对富豪权贵之家的。
但结果也很明显,这些家庭多有势力,对于法令阴奉阳违糊弄了事。再说当时最大的销金户是皇帝,据记载:宋代几位皇帝多用销金进行装饰,尤其是宋徽宗,装修内中殿的柱子就足足用去了51万片金箔!
为了加大力度,法令更改为:只有皇族才能使用销金消费,其他人使用就是僭越。
“僭越”在封建王朝可属于大罪了,重则满门抄斩,最轻也得弄个罢官流放。但权贵“销金”的风气还是无法遏制,比如李璋。
三、外戚大臣
李璋是真宗朝皇后的侄子,相当于宋仁宗的表兄弟。宋朝对外戚的限制还是比较成功的,几百年间没有出现外戚左右皇权的事情。不过李璋是个“意外”。
宋仁宗没有亲生儿子,最后只能将旁系的赵曙立为太子,也就是后来的宋英宗。但成为太子的赵曙并不安全,当时宫内后妃和朝外权臣各有各的人选,宋仁宗又比较怀柔,在继承人的问题上没有采取强力手段。
因此在宋仁宗死后,大家都跳出来,觉得自己的人选都可以当皇帝。
首先发难的,是已经摄政的仁宗皇后(太后),她就不承认赵曙的地位。其次还有赵氏宗族的老大赵允弼毛遂自荐。赵允弼被封为北海郡王,他说:“有团练使(赵曙之前仅为岳州团练使)当皇帝的道理吗?我觉得我更适合。”
除了表达意见的,还有直接动手的。当时有人去禁军煽动:新皇帝要笼络人心,大家到其宫内可以得到赏赐。每个前往的人都能够得到一份糕点,糕点里边有金条!
文章来源:《政治与法律》 网址: http://www.zzyfl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504/1053.html